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场址选择及建设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

按照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和《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广州空港委于2025年4月印发了《广州市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场址选择及建设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引》),试行一年,是广州市制定的第一版低空起降设施建设标准。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推动广州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统筹全市地面配套基础设施实施,按照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要求,“明确各类型基础设施用地选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周边规划管控等要求,并编制起降点规划建设指引,保障项目落地”,广州空港委牵头制定了《广州市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场址选择及建设技术指引(试行)》。

 

 
二、目标任务
  为指导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场址选择、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建设实施等工作,实现全市低空垂直起降设施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建设管理,促进低空垂直起降设施的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最大起飞重量在150kg(不含)以上的民用载人或货运垂直起降航空器。以多旋翼、复合翼、倾转翼航空器等类型为主,兼容其他垂直起降航空器。

适用于地面垂直起降场地、高架垂直起降场地,其他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可根据需要参照本指引执行。

 

四、内容解读
  《建设指引》共10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建设指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主要内容为指引在编写中参考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三章为术语、符号和缩略语,主要包括了全文涉及的相关专业词汇。
  第四章为起降设施分类,划分了起降点、起降场和起降基地三类起降设施,明确基本功能配置、建设形式、用地面积等基础要求。
  第五章为场址选择,规定了建设条件、飞行条件、运营条件、场景条件等方面,规定起降设施场址选择中应考虑的要素。
  第六章为垂直起降场地特性,规定了障碍物限制、垂直起降场地形式、结构设计、场地工艺等方面,明确起降场地建设的要求。
  第七章为专用设施与设备,规定了安全设施、目视助降设施、气象设施、通信导航监视设施、充放电设施和其它专用设备等方面,明确起降设施配套要求。
  第八章为配套功能区,规定了运行管理区、航空器服务区、乘客服务区、货运服务区和交通接驳设施等方面,明确起降设施配套功能区的要求。
  第九章为消防救援设施,规定了防火分区和耐火等级、平面布局、安全疏散、电气、消防设备和救援器材等方面内容,明确起降设施建设的消防救援要求。
  第十章为附则,主要内容为明确后续修订要求。
五、主要亮点
亮点一:研究范围实现了从场址选择——功能配置——建设标准全流程管控。

①场址选择精细化:从建设区域、飞行空域、运营环境、场景应用4方面明确了低空垂直起降设施场址选择要求,建立了正面与负面清单,为项目落地奠定基础;

②建设标准精细化:对布局设计,结构设计,场地工艺进行了定量化研究,确保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③功能配置差异化:从运营管理区、航空服务区、乘客/货运服务区、交通接驳设施等方面明确了功能配置要求,有助于提升场址建设条件和使用效率。

亮点二:针对差异化的起降设施建设需求,分类编制指引,旨在有效满足实际需求。

①按照建设规模、保障能力:分为起降点、起降场和起降基地三种类型,明确了用地面积、起降位规模、建设形式的具体要求,旨在满足实际建设需求。

②按建筑形式、布局要求分类,针对地面垂直起降场和高架垂直起降场开展了差异化的场地布局与设计要求,推动建设的科学性。

亮点三:结合广州实际和各类载人场景需求,提出了区域协同、高效便捷、人文彰显、效益突出的低空起降设施布局条件。

①在交通出行场景中,提出应考虑城际交通出行需求,强化与香港、澳门、佛山、珠海、惠州、河源等城市的联系,围绕广州与周边城市融合发展,共建广州大都市圈。

②在低空文旅场景中,提出宜结合公共空间和游憩空间进行场址选择,如都市绿心公园、珠江高质量发展带滨水区、活力城脉、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绿道、碧道、森林步道等。